所屬欄目:核心期刊 更新日期:2025-05-02 00:05:11
一、新文獻引證注釋體例本著尊重作者長期形成的注釋習慣和學科傳統之精神,決定在注釋體例上選用 “ 頁下注釋 ” ,特殊情況下,也允許使用 “ 文末參考文獻 ” 注釋體例。
二、引文注釋的標示。引文分為直接引文和間接引文。無論是直接引文還是間接引文,正文中的注釋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前(對專門詞語作注釋時,注釋號亦緊隨其后,大段引文區別字體者,注釋號置于標點符號之后),序號用 ① , ② , ③ …… 依次標注。所有 “ 注釋 ” 一律置于頁下,以頁為單位排列引證序號,每條注釋另起一行,序號與正文中引文后的序號相對應。
三、注釋的標注。本刊采用的主要注釋類別及要求簡括如下:
1. 著作文獻:責任者(責任方式)/題名/卷冊/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責任方式與題名之間一律用冒號;責任方式為 “ 著 ” 時可只注責任者,而省略 “ 著 ” 字。
2. 析出文獻:析出文獻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見)文集責任者(責任方式)/文集題名/卷冊/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
3. 英文文獻:項目與順序與中文相同。責任者與題名間用英文逗號,著作題名為斜體,析出文獻題名為正體加英文引號,出版日期為全數字標注,責任方式、卷冊、頁碼等用英文縮略方式。
4. 古籍: (1) 抄本或刻本標注順序為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獻題名(卷次、篇名、部類名)/版本/頁碼。其中篇名、部類名為選項。原刻本標注版本信息,頁碼有兩面,標注時應注明,上、下區分。 (2) 標點本、整理本、影印本標注順序為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獻題名(卷次、篇名、部類)(選項)/出版地點/出版者/出版時間/卷冊、頁碼。 (3) 古籍中的析出文獻標注順序為析出文獻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文集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集題名/卷次/出版信息與版本/頁碼。
5. 期刊:責任者/文章題名/期刊題名/出版年、卷期或出版日期。引用中國大陸以外出版的中文期刊時,應在期刊題名后括注出版地。
6. 報紙:責任者/文章題名/報紙題名/出版日期或卷期(附出版年月)/版次。
7. 未刊文獻 : 責任者/未刊文獻題名/文獻屬性/編號/收藏單位/頁碼(選項)。
8. 電子文獻:責任者/電子文獻題名/更新或修改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
9. 轉引文獻:責任者/原 文獻題名/原 文獻版本信息/原頁碼(或卷期)/轉引文獻責任者/轉引文獻題名/版本信息/頁碼。再次引證時的項目可以簡化,即同一文獻再次引證時只需標注責任者、題名、頁碼,出版信息可以省略。(更為具體的標注信息請登陸本刊網頁: http : //www.journal.sdu.edu.cn ,進行查詢)
四、其他技術性問題。
1. 題目:不得超過 20 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不要使用 “ 試論 ” 、 “ 淺談 ” 等謙詞。
2. 署名:限定在 3 個作者以內。
3. 摘要: 200-300 字,是對文章精華的縮寫,不出現第一人稱及 “ 本文 ” 、 “ 作者 ” 等字樣,不對文章的內容作自我評價,不使用修飾詞。
4. 關鍵詞:反映文章主題內容的詞或詞組 3-5 個,從題名、層次標題和正文中選出。
5. 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與職稱或職務、所在城市與郵政編碼,第三項內容請置于括號內。
6. 英文摘要:包括文章題目、作者(姓及名的首字母大寫)及其單位、所在城市與郵政編碼、摘要(中文摘要的縮寫,不要逐一對應)、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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