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核心期刊 更新日期:2025-05-02 03:05:04
稿件撰寫基本要求
1.題名: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25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題名,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2.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題名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投稿后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以及所有作者親筆簽名的署名無異議的書面證明。作者單位名稱(具體到科室)及郵政編碼列于作者姓名下方,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應同時具備以下4項條件:(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解釋者;(2)撰寫論文或對其學術內容的重要方面進行關鍵修改者;(3)對最終要發表的論文版本進行全面的審閱和把關者;(4)同意對論文的所有方面負責,保證對涉及研究工作的任何部分的準確性和科研誠信的問題進行恰當的調查,并及時解決者。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
3.摘要:論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發現(包括關鍵性或主要的數據)和主要結論,應寫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及“結論(Conclusions)”小標題的結構式摘要。
4.關鍵詞:每篇文章一般標注3 ~ 8個關鍵詞。請盡量從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的MeSH數據庫中選取,其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未被詞表收錄的新的專業術語(自由詞)可直接作為關鍵詞使用,建議排在最后。中醫藥關鍵詞應從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信息研究所編寫的《中醫藥主題詞表》中選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應標注與中文對應的英文關鍵詞。關鍵詞中的縮寫詞應按《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還原為全稱;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大寫,各詞匯之間用“;”分隔。
5.醫學名詞:應使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名詞。尚未通過審定的學科名詞,可選用最新版《醫學主題詞表(MeSH)》《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中醫藥主題詞表》中的主題詞。對沒有通用譯名的名詞術語于文內第1次出現時應注明原詞。中西藥名以最新版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均由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為準。確需使用商品名時應先注明其通用名稱。中藥應采用正名,藥典未收錄者應附注拉丁文名稱。
6.文字用法: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2000-10-31)》和國家新聞出版署(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10年12月23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出版物漢字使用管理規定》,以2013年6月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為準。
7.臨床試驗注冊號:臨床試驗注冊號應是從WHO認證的一級臨床試驗注冊中心獲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冊號。臨床試驗注冊號排印在基金項目下方。以“臨床試驗注冊”(Trial registration)為標題(字體、字號與摘要的其他小標題相同),寫出注冊機構名稱和注冊號。
8.統計學方法:(1)統計學符號:統計學符號按GB/T 3358.1-2009《統計學詞匯及符號》的有關規定,一律采用斜體排印。(2)資料的表達與描述:用 x ± s表達近似服從正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用M(Q1,Q3)或M(IQR)表達呈偏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用統計表時,要合理安排縱橫標目,并將數據的含義表達清楚;用統計圖時,所用統計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相匹配,并使數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學原則;用相對數時,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區分百分率與百分比。(3)統計學分析方法的選擇:對于定量資料,應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資料所具備的條件和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學分析方法;對于定性資料,應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定性變量的性質和頻數所具備的條件及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學分析方法。對于回歸分析,應結合專業知識和散布圖,選用合適的回歸類型;對具有重復實驗數據檢驗回歸分析資料,不應簡單化處理;對于多因素、多指標資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礎上,盡可能運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以便對因素之間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標之間的內在聯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釋和評價。(4)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當P < 0.05(或P < 0.01)時,應描述為對比組之間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而不應描述為對比組之間具有顯著性(或非常顯著性)差異;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統計量和P的具體值(如:t = 3.45,χ2 = 4.68,F = 6.79等);P值為0.000時應寫為P < 0.001而不寫P = 0.000。當涉及總體參數估計(如總體均數、總體率、RR值、OR值、HR值等)時,在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統計量、P值)的同時,給出95%置信區間。
9.圖表:原稿中圖、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建議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和統計學處理內容(如t值、P值等),則在此行上面加1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若刊用人像,應征得本人的書面同意,或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組織(病理)學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圖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應注明出處。
10.計量單位:執行GB 3100/3101/3102-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所有部分)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具體執行可參照中華醫學會雜志社編寫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第3版(人民軍醫出版社2001年出版)。
11.數字用法:執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
12.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內部刊物、未發表資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發表資料)、個人通信等請勿作為文獻引用,確需引用時,可在正文相應處注明。日文漢字請按日文規定書寫,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同一文獻作者不超過3人全部著錄;超過3人只著錄前3人,后依文種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國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縮寫形式,縮寫名后不加縮寫點;不同作者姓名之間用“,”隔開,不用“和”“and”等連詞。題名后請標注文獻類型標志。文獻類型和電子文獻載體標志代碼參照GB/T 7714-2015附錄B《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標識代碼》。中文期刊用全稱;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出版的醫學索引(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Index Medicus未收錄者,依次選用文獻自身對刊名的縮寫、期刊全稱。文獻DOI號著錄在該條文獻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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