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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欄目:公司法論文 發布日期:2012-07-28 09:45 熱度:
摘要:本文簡要的闡述了價款結算方式和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關鍵詞:價款結算,施工合同,問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與承包商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書,也是確定合同價款和搞好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重要組成文件。如何簽訂完善細致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資規模,減少工程價款結算糾紛,是值得業主在擬定招標文件和與承包商簽訂施工合同時,共同仔細研究的一個問題。本文主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價款約定時應注意的一些問題進行闡述。
一、施工合同中價款約定的主要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除工期、質量、材料供應等條款外,最主要的就是合同價款逐項條款的約定,業主與承包商應對涉及工程價款的相關事宜逐項做出明確約定,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承包范圍;
2、合同價款;
3、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范圍的計算方法,合同價款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4、預付工程款數額,支付時限及抵扣方式;
5、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比例、數額及時限要求;
6、合同履行中發生工程量變更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價款索賠,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采用的計價辦法、計價依據、時限要求等;
7、雙方發生工程價款結算糾紛解決的方式、方法等;
8、工程竣工后,價款結算與支付方式、支付比例、數額及時限要求;
9、安全措施費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在施工合同中應予以單列,并約定支付的時間和數額,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施工;
10、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懲辦法及具體數額;
11、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支付時限要求;
12、與履行合同、支付工程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13、涉及合同價款調整的其它因素等;
二、合同價款約定的主要方式及適用范圍
目前,工程建設中常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內容有“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計價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將合同價款的約定分為以下三種方式:一是固定價格合同。亦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兩種。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是以設計圖紙、工程量及規范為依據,業主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的一個固定總價,即承包商按投標時業主接受的合同價實施工程。采用這種合同,合同總價只有在設計和工程范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才能做相應的變更,除此以外,合同總價一般不能變動。固定總價合同適用的范圍:1、招標時設計深度已達到施工圖設計要求,有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項目范圍及工程量計算依據確切,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較大的設計變更,承包方投標報價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不會出現較大的差異。2、施工技術不太復雜,一般在確定合同價款時,可以能基本合理的準確地預見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3、工程規模較小,合同工期在一年之內的工程項目。固定單價合同按照財政部、建設部印發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和GB50500一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可以理解為綜合單價合同。這種合同價款由于是以擬建項目的工程量清單和綜合單價為依據確定的合同價格,所以施工圖設計文件要完整。業主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一般不能有實質性的變更,由承包商提出經業主確認的綜合單價也不得隨意變動。合同的主要特點是工程量清單的風險在業主方,綜合單價確認的風險在承包商。所以在組合綜合單價時,雙方都應充分考慮風險因素,此種合同價款方式適用于清單計價的各類工程項目。二是可調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又分為可調總價和可調單價合同,合同價款可以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辦法進行調整,雙方應在相關條款中應約定合同價款調整的具體方法,這種合同與固定價格合同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風險做了分攤,業主承擔了通貨膨脹的風險,而施工單位承擔了合同實施中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其它風險。可調價格合同由于合同中列有調值條款,適用于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較明確的項目,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宜采用這種合同計價方式,此種合同價款方式目前應用較為廣泛。三是成本加酬金合同。這種合同是將工程項目的實際投資劃分為直接成本費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應得酬金兩部分。合同中要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這種合同適用于工程內容及技術指標尚未完全確定,投標報價依據尚不充分,工期要求緊迫的工程項目。目前,在有型建筑市場招標的工程項目,這種合同方式不多采用,其原因是業主和承包商很難一次性準確界定工程的直接成本和酬金。
三、施工合同中價款約定應注意的問題
了解了合同價款約定的方式、適用范圍和價款約定主要內容后,接下來是雙方如何約定各項條款。合同價款各項條款的約定,屬合同管理前期工作范疇。業主在合同管理的這個期間,除了明確合同主體、發包范圍、雙方權利義務外,還要注意合理分配投資風險,即合同價款的構成與調整范圍的合理設置。對業主來說,理想的工程施工合同,不僅合同條款要完善、公平、全面、合理、準確、嚴密,清楚地規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防止和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爭議,重要的是將投資風險合理轉移到能夠承擔風險的合同單位,特別是對于重大項目的施工合同,要更加注意這一點。合同條款要注重法律依據、追求條件平等、條款明確嚴謹的原則,要切實從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角度出發,把技術、質量、進度和經濟有機的統一起來,達到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和控制投資的預期目的。有了良好的前期合同基礎,對后期合同的管理,促使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工程價款結算質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在簽訂合同前業主和承包商都有必要分階段做好自己的各項工作。
一是在工程招投標前,業主要根據工程特點和項目所在地的建筑市場情況,認真研究影響合同價款的逐項條款,仔細推敲降低工程投資與合理化解風險的具體措施辦法,在確定合同價款形式前,要充分考慮采用的計價辦法和計價依據,與合同實施階段市場建筑材料(或設備)的變化幅度和影響工程費用增大減小的其它因素,對合同價款風險范圍要有足夠的準備,且不可隨意或惡意壓級壓價,任意把合同風險強加于對方。事實上公正、公平、嚴謹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加快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保障施工安全、搞好工程價款結算、提高投資效益的重要保障。而只顧自己利益,不考慮對方的承受能力,意味地把合同風險強加給對方,造成在合同實施階段雙方摩擦不斷,要么是施工單位偷工減料,影響工程質量;要么是被迫停工,合同雙方重啟談判、再搞妥協、另簽協議、重新復工;更有甚者,原本是友好的合作單位,竟然放下工程建設,走上了漫長難堪的官司之路,完全打亂了工程建設計劃,直接影響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給雙方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這種不合理的風險轉嫁條款實在是不可取的。因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遵循合法、平等、公正、誠信的原則,尤其是在擬定招標文件時,業主就要充分考慮影響工程價款的各種因素和承包商的風險承受能力,絕不可認為工程建設中占主導地位的業主就可隨意設置不合理的條款,任意把合同價款風險轉嫁給承包商。要知道雙方大多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的矛盾與工程價款結算糾紛,都是由于不合理合同條款或合同約定不明引起的。
二是施工單位要認真閱讀和研究招投標文件,仔細了解構成合同價款所采用的計價辦法和計價依據;要從施工圖設計、工程結構、工期、施工現場勘察、施工技術要求、安全防護、施工期間市場人工、材料(設備)、機械等費用變化的多個因素方面,認真分析研究所對應的具體辦法和措施;施工單位要結合工程項目特點,自身管理水平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做到在完全響應招標文件前,對工程成本的構成控制、企業利潤、資金周轉,要作認真細致的分析測算,無論哪一個方面心中要有一個最低的控制紅線,切不可盲目接受業主不合理的風險條款要求,如帶資、墊資、拖后工程款支付、不考慮材料(設備)等價格上漲帶來的種種風險因素。應該說面對著風云變幻的市場競爭,在風險范圍的考慮方面,施工單位要比業主更要多上幾分憂患意識。
三是合同雙方要認真閱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尤其是涉及工程價款條款的約定,內容填寫要完整,風險范圍和調整的方法與采用的計價依據要清楚明了,文字描述要準確,內容要完備嚴謹,邏輯周密,含義清晰,前后條款要對應,切不可走過場、走形式,把許多條款內容填寫為“如通用條款”或“略”的文本;更不能出現前后矛盾、陰差陽錯、詞不達意、使其產生歧意的條款;也不能出現主要條款空置的狀況,即便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也要進行責任風險的劃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雙務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相互承擔對等給付義務的合同。合同內容要最大限度的保證雙方責、權、利的平衡關系;合同條款要清楚地界定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這不僅是為了合同的便于執行,更主要是防止和減少日后不必要的矛盾和爭議,確保工程建設和工程價款結算都能順利進行。
四是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雙方不論采用哪種合同價款形式,都要明確界定合同價款所包括的風險范圍。合同價款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指中標價,不包括合同風險范圍以外的價格調整,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和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漲幅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這一點往往在具體應用中容易被雙方忽視,一是不約定合同價款風險范圍的幅度,二是不約定合同風險范圍內外的調整辦法,三是只約定合同總價,其它純粹不作約定,這些做法都是極不妥當的,它削弱了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其結果是給今后的合同履行帶來更多麻煩。工程建設中人工、材料、機械三大費用是構成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而其中最具有控制彈性的主要是材料費,因此,在簽訂工程合同時,要求承包商對市場要有一定的預見能力,特別要注意涉及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材料、新型材料、特殊材料價格調整范圍和方法的條款約定。要利用科學手段,建立數據庫和信息網絡,對工程價款進行全過程的現代化管理。
在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相關內容的約定尤為重要,它是合同的核心部分,決策合同內容的經濟管理人員,要對每項條款的理解和設置有更加清醒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的無懈可擊,達到合同管理的預期目的。
文章標題:淺談價款結算與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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