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新聞中心 發布日期:2011-05-20 11:15 熱度:
昨日,有匿名的糧食系統內專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簡稱“新標準”)中,大米被允許添加包括防腐劑在內的三種添加劑。該專家認為,大米使用防腐劑在工藝上并無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應該撤銷。
專家所指的三種添加劑分別為淀粉磷酸酯鈉,功能為增稠劑;雙乙酸鈉,功能為防腐劑;脫乙酰甲殼素(又名殼聚糖),功能為增稠劑、被膜劑。根據新標準,淀粉磷酸酯鈉使用的范圍是糧食和糧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雜糧、塊根植物、豆類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糧及07.0類焙烤制品),用量為“按生產適量使用”。雙乙酸鈉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2g/kg,但殘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殼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為0.1g/kg。
長期從事大米研究的河南工業大學糧油食品學院教授周顯青也認為,新標準“無法理解”。在他接觸的大米生產廠家中,也沒有用到這三種添加劑的。周顯青說,一是沒有使用必要,二是增加了廠家成本。據悉,雙乙酸鈉是防腐劑,在查找有關資料時,沒看到國際標準或外國標準里可以用在大米里的情況。
“大米是我國主糧,也都是食品原料,其中允許使用添加劑,應十分慎重。”上述糧食系統內專家說:“食品安全標準允許使用,這無異埋下了隱患。”從保證健康的角度,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許添加防腐劑,就可能會有人去“鉆研”,可能有人想到不去控制水分進行保鮮。“糧食應該回到它的天然屬性。對添加劑的使用,應該寧缺勿濫。”河南工業大學糧油食品學院教授周顯青表示。周顯青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質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質相對穩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變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質,不需要添加任何東西。”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之前,即因無技術必要而撤銷了面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和過氧化鈣。
雙乙酸鈉本身是防腐劑,比較安全。但根據目前掌握的技術,用干燥的方式就可以讓水分降到安全儲藏水平,微生物很難滋長,正常情況下大米的保鮮在三個月到半年沒有問題。
殼聚糖本身是增稠劑、被膜劑,大米加工成本高,利潤又低,所以實際生產中很少使用。糧企有可能將其用于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拋光,給大米表面覆一層膜,就像是水果包上了保鮮膜一樣,但是這種物質成本高。目前大米的拋光技術,能使表面非常好,沒必要使用添加劑。
淀粉磷酸酯鈉本身是一種淀粉的變性產品,有吸水的作用,成本較高。可能用在大米制品譬如湯圓、米粉等。
文章標題:專家稱大米被允許添加防腐劑 或將埋下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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